多地PPP项目蜂拥而上 操作流程如何规范?

2015年伊始,各地PPP项目蜂拥而上,多省份计划引资动辄千亿元。但记者在陕西、黑龙江、广东和广西等地采访发现,不少地区对PPP模式“一头雾水”,难以迈出PPP模式探索“第一步”。
专家建议,各地宜规范操作流程,引入第三方机构,分行业和领域建立浮动收益率机制,确保PPP模式可持续发展。

多部门全程监管机制待建 
    针对如何规范PPP操作流程,北京市发改委委员杨旭辉建议,将PPP适用项目分为新建项目、在建、已建成项目。新建项目中,又可根据行业特征和收益情况分为三大类:第一类是经营性领域项目,可采取依法放开市场,政府不再接投入的模式;第二类是准经营性领域项目,可采取双方以股权合作方式,建立投资、补贴与价格协调机制;第三类是非经营性领域项目,可采取捆绑式项目法人招标方式由社会资本组织实施,也可由政府回购或购买服务。
此外,专家建议,行业主管部门可依托国家PPP综合服务平台,制定PPP项目方案,多部门联合审批审核。由行业主管部门组织专业技术人才,设计PPP项目投融资方案,包括投资人资质条件、服务标准、收益率价格测算以及监管方式等。方案制定后,经政府主管部门审核,再交由发改委、财政等多部门审核,并报省级政府审议后执行。

   “这些项目方案必须具有预见性和前瞻性,并符合风险预判及解决机制方案等基本要求。”中国PPP研究院院长贾康说。
同时,应促进政府和社会资本谈判确定合约文本,建立多部门对项目全程监督管理机制。广西、重庆等地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建议,包括财政、审计等多部门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,依托国家PPP综合服务平台,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踪监管,可委托中介机构开展建设全过程、运营收支全过程的跟踪审计,加强绩效考评,完善正常、规范的退出机制和风险管控机制。
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
    黑龙江、陕西和广西等地发改委和财政部门负责人认为,具体PPP项目方案的编制,需要法律、金融、管理等各方面技术人才。一旦各地PPP项目“蜂拥而上”,很容易导致PPP模式因缺乏科学性而“流产”。各地应在国家PPP综合服务平台基础上,引入权威的第三方机构科学设计PPP项目方案。
广西大学商学院副院长秦建文建议,首先,可引导高校、科研机构分行业和领域,组建PPP项目规划编制队伍;其次,具体PPP项目实施前,由中标科研团队根据项目建设的要求,对整个项目进行设计;第三,设计方案完成,政府部门进行审核后,根据方案向社会资本招投标,由签订合同的社会资本支付此前科研团队的服务费用。
    还有专家建议,由政府主管部门牵头,在项目方案和合约制定时,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评估,向其购买服务,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讨论,直接为政府部门的决策提供参考,供其与社会资本谈判。除项目设计的前期阶段外,第三方机构还参与后续运营收支全过程跟踪审计。
   “无论何种方案,都须坚持五个原则:利益共享、风险共担、公共利益最大化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兼顾、收益约束机制,这是PPP项目方案设计的宗旨。”贾康说,各地各部门可充分借助国家PPP综合服务平台的行业专家库,依托平台对具体PPP项目方案进行设计。
建立浮动收益率机制
    北京大学国家竞争力研究院研究员、中国PPP研究院执行院长郭建新认为,在PPP项目规划和实施过程中,社会资本最关注的无疑是回报率,但由于PPP模式项目的时间跨度长、投资额度大,如果调价机制不明确,几乎没有社会资本敢在PPP项目上投入,因此如何建立浮动收益率机制,是解决基层“一头雾水”的关键,也是激活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因素。专家认为,建立浮动收益率机制须坚持多方面原则。
首先,既实现合理回报,又避免暴利。一些专家和企业界人士认为,PPP项目收益率以略高于银行贷款利率最为合适,项目方案对企业投资内部收益率的设计原则上应按8%测算,可结合行业特点和利率水平进行适当调整,确立这一原则后,则可通过专业人才、法律、金融等多方面人才通过前瞻和预测,结合物价水平、社会经济发展速度等多种因素,科学测算项目建造运营和预期收益,制定可控的价格调整预案,确保社会资本利润率处于合理区间。
多位专家建议,浮动收益率机制应固定一个周期,然后根据环境的变化重新核算,每个周期执行一个固定价格,企业通过提高效率,便可获得一定的超额利润。到下一个周期后,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,政府可对价格进行动态调整,有助于形成良性的正向激励,促进PPP模式健康发展。